105年資訊科技與管理系暑假實習單位公告

一、  目的:本系為培養學生務實致用的觀念與能力,透過暑期實習方式使之提早體驗職場以縮短學用落差,並建立正確工作態度,增進職場適應力與就業競爭力。

二、  實習對象:本系大三以上之在學學生。

三、  實習單位與實習專常要求:請參考附件一。欲申請大愛電視台實習者,需額外繳交財團法人慈濟傳播人文志業基金會學生實()習申請表

四、  實習期間:10574~105826日或105711~10592(八週)

五、  實習報名資料繳交期限:105411日中午12點前,請將電子檔與紙本資料一併繳交至系辦助理處,逾期者請同學自洽實習單位(未符合繳交資料格式者視同未繳交!!)

六、  注意事項:

(一)請事先瞭解本系學生業界實習要點實習期間請假規則(如附件二),並依要求填寫與繳交實習所需相關文件。

(二)請參考本系學生業界實習要點(如附件二)填具「學生實習機構意願調查表」、「個人資料蒐集、處理及使用之授權同意書」,並詳讀相關表單所要求之事項。

(三)繳交學生實習機構意願調查表時,請:

1.        明確列出欲實習單位志願(如:巨匠電腦-永和認證區)、以及住宿地點

2.        繳交資料請依序編排:

(1)    學生實習機構意願調查表(實習要點中的附件二-1)

(2)    個人資料蒐集、處理及使用之授權同意書(實習要點中的附件二-2)

(3)    歷年成績單

(4)    自傳

(5)    機構實習計畫(字數至少400)

(6)    證照、作品集

3.        實習資料電子檔請繳交 .doc檔,並以班級_學號_姓名命名(如:三甲_10243001_王小明.doc)電子檔與紙本資料一併繳交至系辦助理處

4.        相關文件之電子檔與紙本均需繳交,完成相關資料繳交者,請至系辦簽名確認完成繳交程序,文件資料格式或繳交檔案名稱不符者視同未完成!!

(四)暑假實習因屬課程學習,故不提供工讀費用,多數實習機構食宿皆自理,請同學在填具實習志願時,非屬花蓮地區實習單位者可考量留宿親戚家中。

(五)暑假實習單位欲自洽者,需填寫「企業實習地點自洽申請書」(實習要點中的附件十一)繳交營利事業登記證影本,並由本系進行實習機構評估,通過系務會議通過者,始得進行實習。欲自申請實習單位自洽者,請於10541112點前將申請書繳交至系辦,逾期者恕不收件

(六)實習期間系上會幫同學保險,若實習過程中有問題,請立即與導師或系上老師聯繫。

暑假實習規定未盡事宜,依本校相關辦法處理,並請同學隨時注意系上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