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濟科技大學「青春校園微電影」徵選比賽活動
一、主題:以「青春校園」為創作主題,以劇情、紀錄或動畫等方式創作「微電影」,真實且完整的呈現學校與系上特色。
二、活動時間:
徵件時間:即日起至104/12/15截止。
複選階段:通過初選的作品須將影片上傳facebook,
由104/12/18 00:00至104/12/30 24:00截止。
複選時間: 104/12/18 上午09:00-12:00
得獎名單公布:105年1月5日。
頒獎典禮: 105年1月8日。
三、主辦單位:
慈濟科技大學 資訊科技與管理系
四、參賽資格:
慈濟科技大學 在校學生。
五、內容說明:
以「學校特色」、「系特色」、「師生情」、「感恩與感動」和「在校生活」為主。
六、影片規格:
器材不拘。
劇情、動畫、紀錄片等類型均可,片長為3-5分鐘。
檔案格式:
(1)解析度為1280x720(720p)以上規格,如達1920x1080(1080p)尤佳,可上傳至youtube之格式。
(2)影片格式請用WMV、AVI、MP4等格式。
七、參賽方式:
請參賽者將影片燒錄成光碟2份,在光碟封面寫上參賽片名及參賽者,並裝入信封,信封上請註明參賽片名及參賽者。
報名信封內容須包含:(1)報名表(如附件),由參賽人(或圑隊聯絡人)親簽及(2)影片光碟2份,並於截稿日104/12/15(星期二)下午三點前繳交至資訊科技與管理系系辦公室助理收,逾期不受理。
八、徵選評審標準:
1.初選評分 : 主題適切度40%、故事完整性30%、創意表現30%。
複選評分 : 口頭說明+ 人氣指數。
九、人氣指數評分方式:
通過初選的作品,以104/12/18~104/12/30之間作品在facebook被 “讚”的個數評分。
十、活動獎項:
第一名:獎金新台幣10,000元、獎狀乙份。
第二名:獎金新台幣8,000元、獎狀乙份。
第三名:獎金新台幣5,000元、獎狀乙份。
佳作:獎狀乙份。
十一、注意事項:
參賽作品須為原創性,未曾參加任何公開比賽或展出之作品,作品如涉及著作權之侵權及不法行為,概由參賽者者自行負責,並取消其得獎資格。
參賽作品若有牴觸任何有關著作權的法例,一切法律責任概由參賽者承擔。若有違反,除得獎者應自負法律責任外,主辦單位得取消其得獎資格,並追回其已領得之獎品。
影片作品應強調陽光及正面形象,請勿呈現血腥或暴力內容。
參賽者保證所有填寫或提出之資料均屬實且正確,且未冒用任何第三人之資料,如有不實或不正確之情事,將被取消參賽資格或得獎資格。
如遇參賽者基本資料填寫不完整,作品規格與參加資格不符、或檔案無法讀取等情形時,主辦單位一概以棄權論。
參賽團隊不論有多少成員,一旦獲獎仍只頒發乙份獎金,並以團隊代表為領受人。
如任何因電腦、網路、電話等技術或不可抵抗之因素,而使主辦單位寄出或登錄之資料有延遲、遺失、錯誤、毀損等無法辨識之情況,參賽者亦不得因此異議或求償。
參賽者如因參加本活動或因活動獎項而遭受任何損失,主辦單位均不負任何責任。
所有得獎者應填寫著作權授權書,若得獎者無法在主辦單位要求期限內提供者,視為放棄得獎資格,同時該獎項以從缺處理,不再補選。
參賽者及其法定代理人同意參加作品之智慧財產權於得獎後即視同移轉主辦單位所有,得獎人可保有著作人格權,並同意主辦單位得不限地點、時間、次數、方式使用得獎作品,或授權第三人使用,主辦單位並得改作、重製或編輯及行使其他著作權法上著作財產權人所得享有之一切權利於相關行銷媒體。若未來有類似公開播放或活動使用,主辦單位將不另行支付任何授權費用,並不作為商業活動之教材。
參賽者於參加本活動同時,即表示同意接受本活動之活動辦法與注意事項之規範,並遵守主辦單位的服務條款、使用規範及其他有關之規定,如有違反即自動喪失資格,如為得獎者,則取消得獎資格。
凡參賽者,視為同意遵守本活動辦法,如有未盡事宜,悉依主辦單位之規定。主辦單位得自行增訂、修改、刪除或終止活動內容及獎項等細節之權利,無需進行事先通知或取得參賽者的同意。修改或變更後的活動內容及獎項等條款若在網頁上公布,即有效替代先前本次活動網站與參賽者有關之活動內容及獎項等條款或協議。參賽者應隨時查閱最新版之活動內容條款,若不接受本次活動網站於任何時間對本活動內容條款修改或變更後的結果,得放棄其參加資格。
將會邀請學校相關主管擔任評審,若未達評審標準者或違反規定者,任何獎項皆得以從缺或追回。
二、活動時間:
徵件時間:即日起至104/12/15截止。
複選階段:通過初選的作品須將影片上傳facebook,
由104/12/18 00:00至104/12/30 24:00截止。
複選時間: 104/12/18 上午09:00-12:00
得獎名單公布:105年1月5日。
頒獎典禮: 105年1月8日。
三、主辦單位:
慈濟科技大學 資訊科技與管理系
四、參賽資格:
慈濟科技大學 在校學生。
五、內容說明:
以「學校特色」、「系特色」、「師生情」、「感恩與感動」和「在校生活」為主。
六、影片規格:
器材不拘。
劇情、動畫、紀錄片等類型均可,片長為3-5分鐘。
檔案格式:
(1)解析度為1280x720(720p)以上規格,如達1920x1080(1080p)尤佳,可上傳至youtube之格式。
(2)影片格式請用WMV、AVI、MP4等格式。
七、參賽方式:
請參賽者將影片燒錄成光碟2份,在光碟封面寫上參賽片名及參賽者,並裝入信封,信封上請註明參賽片名及參賽者。
報名信封內容須包含:(1)報名表(如附件),由參賽人(或圑隊聯絡人)親簽及(2)影片光碟2份,並於截稿日104/12/15(星期二)下午三點前繳交至資訊科技與管理系系辦公室助理收,逾期不受理。
八、徵選評審標準:
1.初選評分 : 主題適切度40%、故事完整性30%、創意表現30%。
複選評分 : 口頭說明+ 人氣指數。
九、人氣指數評分方式:
通過初選的作品,以104/12/18~104/12/30之間作品在facebook被 “讚”的個數評分。
十、活動獎項:
第一名:獎金新台幣10,000元、獎狀乙份。
第二名:獎金新台幣8,000元、獎狀乙份。
第三名:獎金新台幣5,000元、獎狀乙份。
佳作:獎狀乙份。
十一、注意事項:
參賽作品須為原創性,未曾參加任何公開比賽或展出之作品,作品如涉及著作權之侵權及不法行為,概由參賽者者自行負責,並取消其得獎資格。
參賽作品若有牴觸任何有關著作權的法例,一切法律責任概由參賽者承擔。若有違反,除得獎者應自負法律責任外,主辦單位得取消其得獎資格,並追回其已領得之獎品。
影片作品應強調陽光及正面形象,請勿呈現血腥或暴力內容。
參賽者保證所有填寫或提出之資料均屬實且正確,且未冒用任何第三人之資料,如有不實或不正確之情事,將被取消參賽資格或得獎資格。
如遇參賽者基本資料填寫不完整,作品規格與參加資格不符、或檔案無法讀取等情形時,主辦單位一概以棄權論。
參賽團隊不論有多少成員,一旦獲獎仍只頒發乙份獎金,並以團隊代表為領受人。
如任何因電腦、網路、電話等技術或不可抵抗之因素,而使主辦單位寄出或登錄之資料有延遲、遺失、錯誤、毀損等無法辨識之情況,參賽者亦不得因此異議或求償。
參賽者如因參加本活動或因活動獎項而遭受任何損失,主辦單位均不負任何責任。
所有得獎者應填寫著作權授權書,若得獎者無法在主辦單位要求期限內提供者,視為放棄得獎資格,同時該獎項以從缺處理,不再補選。
參賽者及其法定代理人同意參加作品之智慧財產權於得獎後即視同移轉主辦單位所有,得獎人可保有著作人格權,並同意主辦單位得不限地點、時間、次數、方式使用得獎作品,或授權第三人使用,主辦單位並得改作、重製或編輯及行使其他著作權法上著作財產權人所得享有之一切權利於相關行銷媒體。若未來有類似公開播放或活動使用,主辦單位將不另行支付任何授權費用,並不作為商業活動之教材。
參賽者於參加本活動同時,即表示同意接受本活動之活動辦法與注意事項之規範,並遵守主辦單位的服務條款、使用規範及其他有關之規定,如有違反即自動喪失資格,如為得獎者,則取消得獎資格。
凡參賽者,視為同意遵守本活動辦法,如有未盡事宜,悉依主辦單位之規定。主辦單位得自行增訂、修改、刪除或終止活動內容及獎項等細節之權利,無需進行事先通知或取得參賽者的同意。修改或變更後的活動內容及獎項等條款若在網頁上公布,即有效替代先前本次活動網站與參賽者有關之活動內容及獎項等條款或協議。參賽者應隨時查閱最新版之活動內容條款,若不接受本次活動網站於任何時間對本活動內容條款修改或變更後的結果,得放棄其參加資格。
將會邀請學校相關主管擔任評審,若未達評審標準者或違反規定者,任何獎項皆得以從缺或追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