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5年資訊科技與管理系暑假實習單位公告
一、 目的:本系為培養學生務實致用的觀念與能力,透過暑期實習方式使之提早體驗職場以縮短學用落差,並建立正確工作態度,增進職場適應力與就業競爭力。
二、 實習對象:本系大三以上之在學學生。
三、 實習單位與實習專常要求:請參考附件一。欲申請大愛電視台實習者,需額外繳交財團法人慈濟傳播人文志業基金會學生實(見)習申請表。
四、 實習期間:105年7月4日~105年8月26日或105年7月11日~105年9月2日(八週)。
五、 實習報名資料繳交期限:105年4月11日中午12點前,請將電子檔與紙本資料一併繳交至系辦助理處,逾期者請同學自洽實習單位(未符合繳交資料格式者視同未繳交!!)。
六、 注意事項:
(一)請事先瞭解本系學生業界實習要點與實習期間請假規則(如附件二),並依要求填寫與繳交實習所需相關文件。
(二)請參考本系學生業界實習要點(如附件二)填具「學生實習機構意願調查表」、「個人資料蒐集、處理及使用之授權同意書」,並詳讀相關表單所要求之事項。
(三)繳交學生實習機構意願調查表時,請:
1. 明確列出欲實習單位志願(如:巨匠電腦-永和認證區)、以及住宿地點。
2. 繳交資料請依序編排:
(1) 學生實習機構意願調查表(實習要點中的附件二-1)
(2) 個人資料蒐集、處理及使用之授權同意書(實習要點中的附件二-2)
(3) 歷年成績單
(4) 自傳
(5) 機構實習計畫(字數至少400字)
(6) 證照、作品集
3. 實習資料電子檔請繳交 .doc檔,並以班級_學號_姓名命名(如:三甲_10243001_王小明.doc),電子檔與紙本資料一併繳交至系辦助理處。
4. 相關文件之電子檔與紙本均需繳交,完成相關資料繳交者,請至系辦簽名確認完成繳交程序,文件資料格式或繳交檔案名稱不符者視同未完成!!
(四)暑假實習因屬課程學習,故不提供工讀費用,多數實習機構食宿皆自理,請同學在填具實習志願時,非屬花蓮地區實習單位者可考量留宿親戚家中。
(五)暑假實習單位欲自洽者,需填寫「企業實習地點自洽申請書」(實習要點中的附件十一)及繳交營利事業登記證影本,並由本系進行實習機構評估,通過系務會議通過者,始得進行實習。欲自申請實習單位自洽者,請於105年4月11日12點前將申請書繳交至系辦,逾期者恕不收件。
(六)實習期間系上會幫同學保險,若實習過程中有問題,請立即與導師或系上老師聯繫。
暑假實習規定未盡事宜,依本校相關辦法處理,並請同學隨時注意系上公告。